淄博市2019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 |
發布時間:2019-03-03 17:08:03 | |
2019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2019年,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部署要求,深入推進“四減四增”三年行動計劃,將省委提出的“工作落實年”要求落到實處。進一步深化完善市委“一個目標定位、四個著力建設、十個率先突破”的總體思路和工作布局,以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交辦問題徹底整改和舉一反三全面排查的工作導向,以標準只能越來越嚴、力度只能越來越大、措施只能越來越硬、效果只能越來越好為工作要求,全地域、全領域、全過程、全方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一、工作目標: 空氣環境質量方面。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219天,優良率達到60%;“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突破292天,超過全年天數80%;主要污染物PM10、PM2.5、SO2、NO2、CO濃度持續下降,遏制并力爭扭轉O3持續上升勢頭,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改善率繼續位居全省前列。 水環境質量方面。全市主要河流消除劣Ⅴ類水體,主要指標COD和氨氮穩定達到Ⅳ類水體要求,總氮指標控制在15mg/L以內;國控河流考核斷面優良比率達到50%,省控河流考核斷面優良比率達到12.5%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在100%。 土壤污染防治、固廢及危廢污染防治方面。提升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處置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2%,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廢舊放射源送貯率保持100%。生態保護和修復方面。編制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組織并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紅線規劃勘界工作。二、重點工作 (一)堅決抓好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信訪件辦理工作 1.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問題整改。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做好“兩個維護”,以對黨忠誠、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責任分工、整改標準和完成時限,堅決抓好問題整改。 2.強化整改推進措施。堅持問題導向,緊盯整改不徹底、不到位的關鍵環節,會同專家認真分析,精準制定整改方案,科學規范展開整改,并持續進行現場督導。對能夠整改的事項,立即行動、加快推進,盡可能多地形成實物工作量;對需要時間整改的事項,邊整改邊制定方案,提前謀劃推進。加嚴責任追究,壓實各級整改責任,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問題整改工作。對中央和省環保督察信訪交辦件梳理制定清單,明確整改標準和時限,并由市生態環境督查辦牽頭組織對進行核查。問題整改和信訪件辦理涉及機構職能調整的,由新劃轉相關職能的市直部門負責整改辦理。進一步暢通群眾舉報渠道,打好污染防治人民戰爭。 3.高標準開展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周邊地下水檢測和危廢固廢廢棄坑塘排查專項行動。各區縣成立工作專班,對轄區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造冊,從處置、管理、監管三個層面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優先解決危廢問題。 4.組織開展問題隱患大排查。緊盯生態環境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對全市各區縣和齊魯石化、山鋁等大型企業開展污染隱患排查,深挖徹查問題隱患,補齊短板和弱項。由市級領導帶隊,抽調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成立2個專項督查組,于2月底至3月初,進駐中國石化齊魯石化公司和中鋁山東有限公司,對突出環境問題開展為期2個月的專項督查。 (二)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1.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以鋼鐵、焦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依法依規關停退出一批能耗、環保、安全、質量達不到標準或淘汰類產能。加大已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監管力度,采取“兩斷三清”等措施,嚴防已淘汰和化解的落后和過剩產能異地復產。加大鋼鐵、焦化等重點行業關停淘汰力度。保留的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焦化企業實現規范治理。 2.加大能源結構調整。按計劃淘汰8臺落后燃煤機組,同時完成上級下達的淘汰任務。全面淘汰除高效煤粉鍋爐以外35蒸噸/小時(不含)以下燃煤鍋爐;按照NOx 50mg/m3的標準,全面完成燃氣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加快推進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業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和節能技術改造。積極推進電代煤、氣代煤、集中供熱等清潔取暖工程,持續開展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推廣清潔煤炭15萬噸左右。 3.加大運輸結構調整。制定公轉鐵貨物運輸方案,壓縮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加快推進國III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劃定禁行區、限行區,重污染天氣期間,高排放、老舊柴油貨車原則上禁止上路行駛。持續加強新車源頭管控,2019年7月1日前,實施機動車國VI排放標準。持續加大對低速入城的柴油車污染控制裝置、OBD、車用尿素質量和尾氣達標排放等檢查力度;加快推進道路機動車遙感監測裝置建設,2019年12月底前,全市重點區域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車載診斷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啟動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平臺建設,依法劃定并公布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 4.全力抓好工業企業污染防治。以執行京津冀特別排放限值和山東省區域排放第四時段標準為契機,督促不能穩定達標企業實施治理設施改造,2019年12月前全面完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焦化行業爐體加罩封閉,火電、焦化等大宗物料企業實現煤場、料場、渣場全封閉等重點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爐窯分類改造,優化產能配置,進一步減少窯爐數量。繼續做好“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對新發現的“散亂污”企業,嚴格落實分類整治措施。 5.實施重點企業VOCs深度治理。制定全市石化、醫藥原料、有機化工行業的LDAR實施規范或指南,指導重點排放企業開展泄漏修復與檢測。對全市重點企業VOCs末端治理情況開展評估,達不到規范標準要求的,實施治理改造。制定行業推廣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的使用規范,對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等行業分類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 6.實施重點行業企業季節性生產調控。按照采暖增加的污染物排放量由工業企業抵消的原則,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 針對鋼鐵、建材、焦化等高排放行業,制定錯峰生產調控方案, 實施差別化管理和分類管控原則,按照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 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探索提出夏秋季以控制臭氧生成前體物為主的錯峰機制,對部分VOCs高排放行業實施限產或停產,以降低臭氧產生機率,提高空氣良好率。 (三)精準抓好水污染綜合防治工作 1.實施工業點源提標改造。結合環渤海區域“清海行動”,嚴格落實新頒布的《山東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山東省沂河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嚴格落實總磷、總氮、氟化物和全鹽量等指標排放限值,對重點排放企業實施提標改造,實現達標排放。對排入集中污水處理設施的工業企業,所有廢水經預處理后須達到集中處理要求,對影響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出水穩定達標的要提標改造或限期退出。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無法有效處置的氟化物、全鹽量等污染物,在確保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達標的情況下控制進水工業企業排放濃度和排放量。 2.進一步開展全市黑臭水體專項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全面開展黑臭水體治理。組織對全市主要河流、農村溝渠、坑塘等進行黑臭水體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建立黑臭水體管理長效機制,定期對黑臭水體開展監測,嚴格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堅決清理整治非法排污、亂倒垃圾、非法養殖等活動。 3.提升工業聚集區水污染防治水平。到2019年12月底前,經省政府認定的6處專業化工園區和臨淄經濟開發區要建設并運行獨立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穩定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含氮、磷),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規范工業聚集區環境管理,建立省級及以上工業聚集區、化工園區水環境管理檔案,實現“一園一檔”,推進化工園區、涉重金屬工業園區“一企一控一監管”的建設與改造,化工聚集區內化工企業依法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4.提升城鎮生活污水基礎設施建設水平。繼續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新改擴建設。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一律達到一級A標準(含總氮),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的區域要增加區域污水處理能力。本區縣各污水處理廠之間實現通聯通調,增加備用污水處理設施,確保檢修期和突發事故狀態下污水達標排放。大力實施雨污管網建設改造任務,加快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及城鎮新區污水收集和雨污混流管網改造,確保污水得到有效處理。 5.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繼續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工程,完成已劃定的劉征水源地規范化建設任務,進一步提升大蘆湖、新城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范化建設水平。全面完成農村“千噸萬人”和貧困村水源地規范化建設任務,設置水源地保護區標示牌和隔離防護等設施。開展地下水型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清理整治城鎮地下水型水源地和農村水源地保護區內污染源,全面排查排污口、違法建設項目等環境違法問題。 6.開展全市化工聚集區、化工企業監控點及周邊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嚴格落實《淄博市化工企業聚集區及周邊地下水污染防控專項行動計劃》,構建化工園區地下水監測網絡,將化工園區地下水監測任務列入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性監測和園區、企業自行監測計劃,全面整治地下水污染隱患,嚴格聚集區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管理,鼓勵化工企業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化工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四)精準抓好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管理 1.實施工業固廢堆存場所規范化整治和監管。在全面摸排全市煤矸石、粉煤灰、赤泥、脫硫、除塵等產生固體廢物的堆存場所基礎上,2019年3月前完成存在安全隱患、有環境風險堆存場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綜合整治方案制定工作,12月底前完成相應綜合整治任務,并通過驗收。對責任主體滅失的,由縣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2.提升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啟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試點工作,推進赤泥、粉煤灰、煤矸石、脫硫石膏、尾礦、鈦石膏等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工作。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以電力、有色金屬冶煉、化工等行業為重點,鼓勵相關專業園區及企業建設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設施。引導水泥、建材等行業介入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拓寬利用途徑,提高資源化利用率。 3.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以年產生或貯存10噸以上、危險廢物經營(收集)、廢鉛酸電池收集等企業為重點,梳理識別確定市級重點產廢單位,并組織開展綜合整治,實現危險廢物區(縣)級監管。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評估工作,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危險廢物各項法律制度和標準規范,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和防范環境風險能力。 4.加快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按照全省新調整 “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項目的要求,適時調整我市“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完成或開工建設光大危險廢物處置中心(二期)項目,淄博市臨淄區危險廢棄物綜合利用及處置中心危廢和醫廢項目、桓臺縣廢酸利用項目等,在各區縣和重點園區規劃建設危險廢物處置企業或設施,進行重點督導調度,嚴格壓實相關區縣監管責任,確保項目如期建成并投入運行。 (五)扎實推進生態保護和土壤污染修復。 1.加快完成“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按照中央和省相關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方案編制工作,加快推進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加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綜合管理,進一步構建完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堅決制止和懲處破壞生態環境行為。 2.持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完成120個村莊的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加強貧困村飲用水水源地防護工程日常監管,確保防護設施發揮效用;強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糞便處理利用率達到89%以上,農作物秸稈轉化利用率達到93%以上。 3.強化土壤污染防治。扎實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企業用地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繼續推進山東大成農化有限公司土壤修復與治理試點工程。 4.大力實施生態綠化工程。持續加快山區宜林荒山綠化步伐,對前期造林成活率不高的地塊進行補植改造,完成重點區域綠化提升30000畝。以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等骨干道路為重點,結合道路施工進度,對濟青高速淄博段、北支新河路、西五路北延桓臺段、魯泰大道(西十五路-正陽路)等骨干道路兩側林帶進行綠化美化改造提升,完成綠化里程100公里。 (六)持續加大監測執法能力建設 1.持續完善全市信息化環境監管網格體系建設。構建“動態立體感知、智能信息應用、智能決策應用”為一體的綜合管理平臺,監測超標數據、信訪線索等信息自動生成交辦單、督辦單進行網絡移交和督辦,全面提升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效能。著手建立市、區縣環境信息化統一規劃、建設、使用機制,提升市級核心計算、存儲能力水平,在時間、空間維度上開展海量環境監測數據的深度挖掘、分析,為環境趨勢分析等環境科研、環境管理和領導決策提供堅實技術支撐。 2.加大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啟動1-2處環境空氣質量組分監測站建設,在重點區域先行布設1-2個點位開展試點,條件成熟后在全市全面推廣;建立覆蓋全市的大氣氣溶膠和臭氧激光雷達監測網絡,有效提升對顆粒物和臭氧趨勢分析和預警能力。在全市VOCs重點排污單位全面推行有組織、無組織、廠界自動監測設施的安裝、建設、聯網工作,實現24小時連續自動監控。全面加強工業園區VOCs排放控制,建立工業園區VOCs監測預警體系。 3.強化科技支撐力度。持續開展顆粒物和臭氧來源解析研究工作;建立全市主要污染源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排放因子及基于組分的時空分布排放清單和高分辨率動態排放清單;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可靠的大氣、水、土壤污染深度治理技術,為治污新技術的引進、研發和推廣搭建平臺;加強環境質量監控預警、生態保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大氣、水深度治理工藝技術裝備等領域的國內、國際交流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持續強化組織領導。調整淄博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并持續加大對全市環境保護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抓好重點工作推進落實。結合環保工作實際,組織召開環境保護工作相關會議,研究分析任務開展情況,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全力組織抓好中央和省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強化督導調度,確保問題全面得到整改,并完成銷號。組織開展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域專項督查、明察暗訪、抽查抽測等,加大實地調研、督導頻次和力度,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按照屬地管理責任,層層壓實各級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領導職責,切實解決制約環境質量改善的問題;督促相關成員單位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環?!钡墓ぷ饕螅鞔_監管責任,強化保障措施,著力抓好重點工程推進落實。加強宣傳引導、技術服務和執法監督,壓實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切實提升企業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 (二)更新完善考核體系。將生態淄博要率先突破考核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進行融合,優化調整考核辦法,科學確定考核指標,對區縣環境質量狀況、改善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季度、年度考核。進一步修改、完善考核評價機制,結合各鎮辦環境質量現狀和改善率,實行差異化、過程性考核,調動基層環保工作積極性。對有關區縣、部門和企業任務部署、推進措施、責任落實不到位以至于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環境質量改善或被國家、省約談、通報批評的,依據《山東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關于加強生態淄博建設督查問責的意見》《淄博市環保問責問題線索移送程序》等有關規定要求,實施問責,追究相關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責任,推動各項治污任務高標準落實。 (三)注重發揮管理效能。持續加大全市信息化環境監管網格體系建設力度,完善提升網格化指揮管理系統,進一步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持續加大日常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分行業建立企業排污設施管理項目類別數據庫,明確監管范圍和職責,嚴格日常執法監管,確保企業排污設施正常運行。持續強化揚塵污染督導考核機制落實,加大對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和普通國省道、高速公路施工揚塵防治抽查、考核力度,確保全面達到揚塵污染防治規范化標準。嚴格管控移動源污染排放,加快推進道路機動車遙感監測平臺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時定位、排放監控平臺建設,確保將重型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抓嚴管死。嚴格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排查,切實壓實監管責任,確保水質穩定達標。繼續保持“刑責治污”高壓態勢,強化公安、環保聯動執法機制,夯實“刑責治污”工作根基,集中解決一批嚴重污染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污染問題。推進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環境公益訴訟等工作,切實防治發生次生污染以及生態環境輿情事件。把維護生態環境安全與風險防控、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起來,通過“刑責治污”促進生態環境源頭治理和新舊動能轉換,推動形成不敢污染、不能污染、不想污染的良好氛圍和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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