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甲烷總烴(NmHc)與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s)的區別 | |
發布時間:2017-11-10 09:12:59 | |
VOCs即揮發性有機物今年以來被學界和公眾給予了很高的關注度,是因為其被證明了是形成PM2.5和O3的關鍵前體物,是復合型大氣污染的重要誘因。與傳統大氣污染物相比,VOCs的污染源廣泛,涉及多行業不同的污染物,組分復雜,治理技術多樣,且以無組織排放為主,排放量的核算程序復雜。由于我國并未開始對VOCs進行大規模監測,因此相關數據缺失。有研究表明,我國每年的VOCs排放量大約為3000萬噸。VOCs的來源分為自然源分和人為源,我國空氣中的VOCs主要來自于人為源,重點行業包括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石油煉制與化工等。
NmHc(非甲烷總烴)也是化工和環保行業的朋友們常常遇到的一個概念。而如何區分VOCs和NmHc,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問題。我們整理了兩者如何區分的一些資料,希望可以提供一些參考和幫助。 非甲烷總烴的定義
(NmHc),又稱非甲烷總烴?!洞髿馕廴疚锞C合排放標準詳解》中定義為:指除甲烷以外所有的總稱,主要包括烷烴、烯烴、芳香烴和含氧烴等組分。 烴類物質在通常條件下,除甲烷外多以液態或固態存在,并依據其分子量大小和結構形式的差別具有不同的蒸氣壓,因而作為大氣污染物的,實際上是指具有C2~C12的烴類物質。 烴類物質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其具體的物理視單體組成及濃度而定。 而《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法》(HJ/T38-1999)中的定義為:指除甲烷以外的(其中主要是C2~C8)的總稱。在規定的條件下所測得的非甲烷總烴,是對于有明顯響應的除甲烷外總量,以碳計。
TVOCs的定義和范疇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s,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又稱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诓煌氖褂妙I域,有著不同的定義方法:
我國(GB/T18883-2002)和《室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技術規范》(HJ/T167-2004)將其定義為:利用Tenax GC或Tenax TA采樣,非極性色譜柱(極性指數小于10)進行分析,保留時間在和正十六烷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我國《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中的定義是:涂料中總揮發物含量扣減水分含量,即為涂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 《R煉油與石油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447-2007)定義為:在20℃條件下蒸氣壓大于或等于0.01kPa,或者特定適用條件下具有相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的統稱。 美國ASTM D 3960-98標準將其定義為:任何能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美國聯邦環保署(EPA)的定義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屬碳化物、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外任何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 (WHO,1989)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定義為:熔點低于室溫而沸點在50~260℃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 “總之,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s)和非甲烷總烴(NmHc)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大多數情況下又是一致的,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所涵蓋的范疇大于非甲烷總烴。
通常認為,沸點高于260℃的化合物的揮發排放速率可以忽略不計,因此不考慮在20℃條件下蒸氣壓的下限(0.01kpa)是可以的,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各種定義差別不大,也就可簡明統一為:熔點低于室溫而常壓下沸點在260℃以下的具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的統稱。
苯系物的歸屬問題
依據以上定義: 苯系物既屬于非甲烷總烴類,又屬于TVOCs類,但在環評中必須注意:
一是在現階段的環境影響評價中,針對排氣筒排放廢氣中的VOCs以及廠界環境空氣中的VOCs,以“非甲烷總烴”和幾種特定的單項物質(如苯、甲苯、二甲苯等)作為控制指標;針對包括逸散性排放在內的VOCs總量排放控制,以單位產品向環境中排放的有機溶劑質量作為控制指標。
二是苯系物與非甲烷總烴的異同。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等)隸屬于非甲烷總烴類,在污染源強分析、污染源監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等過程中,單獨關注并評價苯系物環境影響的同時,應注意二者的相互關系。 非甲烷總烴的定義
(NmHc),又稱非甲烷總烴。《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定義為:指除甲烷以外所有的總稱,主要包括烷烴、烯烴、芳香烴和含氧烴等組分。 烴類物質在通常條件下,除甲烷外多以液態或固態存在,并依據其分子量大小和結構形式的差別具有不同的蒸氣壓,因而作為大氣污染物的,實際上是指具有C2~C12的烴類物質。 烴類物質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其具體的物理視單體組成及濃度而定。 而《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法》(HJ/T38-1999)中的定義為:指除甲烷以外的(其中主要是C2~C8)的總稱。在規定的條件下所測得的非甲烷總烴,是對于有明顯響應的除甲烷外總量,以碳計。
TVOCs的定義和范疇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s,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又稱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诓煌氖褂妙I域,有著不同的定義方法:
我國(GB/T18883-2002)和《室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技術規范》(HJ/T167-2004)將其定義為:利用Tenax GC或Tenax TA采樣,非極性色譜柱(極性指數小于10)進行分析,保留時間在和正十六烷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我國《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中的定義是:涂料中總揮發物含量扣減水分含量,即為涂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 《R煉油與石油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447-2007)定義為:在20℃條件下蒸氣壓大于或等于0.01kPa,或者特定適用條件下具有相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的統稱。 美國ASTM D 3960-98標準將其定義為:任何能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美國聯邦環保署(EPA)的定義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屬碳化物、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外任何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 (WHO,1989)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定義為:熔點低于室溫而沸點在50~260℃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 “總之,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s)和非甲烷總烴(NmHc)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大多數情況下又是一致的,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所涵蓋的范疇大于非甲烷總烴。
通常認為,沸點高于260℃的化合物的揮發排放速率可以忽略不計,因此不考慮在20℃條件下蒸氣壓的下限(0.01kpa)是可以的,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各種定義差別不大,也就可簡明統一為:熔點低于室溫而常壓下沸點在260℃以下的具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的統稱。
苯系物的歸屬問題
依據以上定義: 苯系物既屬于非甲烷總烴類,又屬于TVOCs類,但在環評中必須注意:
一是在現階段的環境影響評價中,針對排氣筒排放廢氣中的VOCs以及廠界環境空氣中的VOCs,以“非甲烷總烴”和幾種特定的單項物質(如苯、甲苯、二甲苯等)作為控制指標;針對包括逸散性排放在內的VOCs總量排放控制,以單位產品向環境中排放的有機溶劑質量作為控制指標。 二是苯系物與非甲烷總烴的異同。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等)隸屬于非甲烷總烴類,在污染源強分析、污染源監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等過程中,單獨關注并評價苯系物環境影響的同時,應注意二者的相互關系。
LDAR,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山東泄漏檢測與修復,山東隆之智環??萍?,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管控,VOCs減排,非甲烷總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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