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鐵腕治霾,保衛藍天”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 | |
發布時間:2018-08-15 15:12:08 | |
(一)工作成效。 2013 年以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十條”)和《陜西省“治污降霾·保衛藍天”五 年行動計劃(2013—2017 年)》,率先提出治污減霾工作,并將其作為惠及民生的頭號工程,舉全市之力奮力推進落實。成立了治污減霾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了系列治污減霾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實施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考核,通過不斷深化、細化、 強化“減煤、控車、抑塵、治源、禁燒、增綠”六項措施,使全 市治污減霾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2017 年,針對大氣污染防治面臨的新情況、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將治污減霾提升為鐵腕治霾,并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作為環保工作的頭號工程,作為解決民生“九難”問題之首,作為補齊“十大短板”的重要內容,在全市實施了鐵腕治霾攻堅行動。通過實行市委書記、市長“雙組長”領導制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長包抓 制,建立“鐵腕治霾辦+督查考核問責辦+專項工作組”工作機制, 出臺“鐵腕治霾·保衛藍天”“ 1+1+9”組合方案(辦法),堅持源頭治理、綜合施策、從嚴管控,構建網格化管理體系,實施掛圖作戰指揮,強化督查考核問責,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在全市形成了鐵腕治霾“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行業牽頭、屬地管理” 的大格局,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17 年較 2013 年空氣質量 實現“一增兩減四下降”,即:優良天數從 138 天增加到 180 天, 重污染天數從 67 天減少到 39 天,爆表天數從 8 天減少到 0 天, 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 一氧化碳(CO)年均濃度分別下降 31.6%、30.5%、58.9%和 28.3%, 得到了社會公眾的普遍認可。 (二)面臨問題。 在看到改善成效的同時,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依然突出,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主要表現在: 主要污染指數居高不下。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 (PM2.5)、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超過國家標準,在全國 74 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處于“后十”;產業和能源結構調整進展滯后。受清潔能源供應保障、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及市場機制等因素制約,電能、地熱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推廣困難大、矛盾多,能源結構中“一煤獨大”的局面短期內難以改變;復合型污染特征愈加明顯。臭氧污染呈現出時段提前、濃度升高、逐年加重的特點,成為影響我市空氣質量的重要原因;環境管理及科研能力不足。網絡化、智能化、數字化綜合管理手段尚不能適應鐵腕治霾工作需要,在細顆粒物源解析及排放控制、臭氧污染形成機理及應對措施等方面的研究仍顯薄弱,科學治霾、精準治霾水 平有待提升。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落實“五新”戰略任務,實現空氣質量追趕超越。按照“治霾十法”和“四四六四”管理理念,堅持科學治霾、協同治霾、鐵腕治霾,把解放思想、改革創新作為強大動力,把控制顆粒物排放和臭氧污染作為主攻方向,把調整結構、轉型升級作為治本之策,把聯防聯控、執法監管作為有效途徑,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行政等手段,突出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強化專項治理和攻堅行動,凝聚全社會力量,形成大治霾格局,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為如期實現“美麗西安”建設目標提供堅實生 態環境保障。 (二)工作目標。 鞏固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第一階段成果,以顆粒物(PM10、 PM2.5)污染防治為重點,協同推進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 機物(VOCs)等臭氧(O3)前體污染物控制。2018 年,全市優良天數達到 243 天,細顆粒物(PM2.5) 濃度達到 60 微克/立方 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達到 126 微克/立方米;2019 年, 全市優良天數達到 257 天,細顆粒物(PM2.5) 濃度達到 54 微 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達到 122 微克/立方米; 到 2020 年,全市優良天數達到 263 天,細顆粒物(PM2.5) 濃 度達到 51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達到 119 微 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二氧化氮(NO2)濃度上升和 臭氧(O3)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2)、一氧 化碳(CO)年均濃度爭取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三)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治霾、精準施策。立足當前、謀劃長遠,既要找準病根、搞好頂層設計,又要抓住要害、強力攻堅克難,確保數據真、監控真、叫板真,任務實、措施實、責任實,部署快、推進快、見效快。突出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在應急響應時期,采取超常措施強力治標,削峰降值、遏制大氣污染嚴重態勢;更要冬病夏治、四季長治,著力調整優化產業、能源、運輸等結構, 提高治霾的科學性、精準性和長效性。 堅持協同治霾、合力攻堅。樹立大局意識,打破“城墻思維”,聚焦區域特點,實施協同應對,推進關中地區大氣污染治理聯防聯控;堅持群防群治,強化同防同責,調集各方資源,集中全民力量,形成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的治霾氛圍;創新體制機制,優化工作模式,構建防控體系,解決突出問題,實現全市大網安全穩定運行的 前提下,減少或停止發電。鄠邑區國維淀粉廠自備電廠 3 年內停止發電并完成搬遷。 (市發改委牽頭,灞橋區政府、鄠邑區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西安城投集團、國網西安供電公司、陜西地電 西安分公司負責) 加快建設西安堅強電網,確保建成后的電網能夠滿足西安地區承辦大型國際性會議需要和“煤改電”要求。(市發改委牽頭, 相關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相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10.推進秸稈等生物質綜合利用。推廣固化成型、生物氣化、熱解氣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術,培育龍頭企業,示范帶動秸稈原料利用的專業化、規?;?、產業化發展。(市發改委牽頭, 涉農區縣政府,西咸新區、涉農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開展秸稈還田、青貯飼料、堆肥等秸稈綜合利用,各涉農區 縣,西咸新區、涉農開發區至少建成 1 處秸稈原料產業化利用試點項目。建立秸稈等生物質去向溯源機制,可采取政府回購、分 散式填埋等措施,確保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 95%以上, 從源頭上減少秸稈焚燒現象。2018 年底前,農業種植養殖等生產設施全部使用液化天然氣、電供暖等清潔化保溫,杜絕使用散煤、秸稈、玉米芯、枯枝落葉等生物質燃料。(市農林委牽頭, 涉農區縣政府,西咸新區、涉農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11.深化經營性散煤治理。對以散煤為燃料的餐飲、燒烤、工業生產、小作坊、洗浴、石灰窯、磚瓦窯等經營性單位(個人)、企事業單位食堂的燃煤設施,發現一例、取締一例,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防止反彈。(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國土局牽頭,各 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二)持續深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12.研究出臺機動車出行總量調控政策。按照我市現有機動車保有量及增長趨勢,結合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汽車產業、城市 建設、道路資源、停車資源等現狀,2018 年 6 月底前,制定出臺西安市機動車出行總量調控政策,可采取機動車限行、經濟調控等措施,降低機動車出行總量,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市 公安局牽頭,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物價局、市建委,西安城 投集團負責) 13.嚴格新增移動源準入管理。繼續執行行政區域內制造、進口、銷售、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執行國Ⅴ排放標準,外埠轉入的機動車必須進行環保定期檢驗與安全技術檢驗,并達到國Ⅴ排放 標準,否則不予轉入和登記。2020 年底前,視情提前實施機動車國Ⅵ排放標準。(市公安局、市環保局牽頭,市商務局、市質 監局負責) 所有制造、進口和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裝用國Ⅲ以下的柴油機。(市環保局牽頭,市質監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 市農林委、市公安局負責) 加強銷售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和查處銷售不符合環保一致性要求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企業。(市商務局、市工商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14.加快老舊移動源淘汰更新。制定出臺高排車輛及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推動政策。分年度推進國Ⅱ及以下汽油車和國Ⅲ及以下柴油車淘汰更新,鼓勵和支持高排車輛和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報廢。 (市公安局、市環保局牽頭,各區縣政府, 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15.推廣新能源和甲醇汽車應用。加快城市公交、廠區通勤、出租以及環衛、物流等領域新能源和甲醇汽車推廣及配套設施建設。 (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牽 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全市不再新增(更新)非電動或非甲 醇出租車;年內更新純電動或甲醇出租車比例不低于 50%。對經營期未滿提前更新的,出臺政府補貼政策。(市交通局、市財政 局、市發改委牽頭)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全市不再新增(更新)非電動公交車; 2019 年底前,全市公交車全部更新為純電動公交車,其中 2018年全市燃油公交車全部淘汰,現有燃氣公交車更新為純電動公交 車不低于 40%。(西安城投集團、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財政 局牽頭) 16.規范機動車環保檢驗。認真落實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監測機構技術規范要求,嚴格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檢測機構暫停或取消其檢測資格。對無定期排放檢驗合格報告的機動車,不予核發安全技 術檢驗合格標志。(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牽頭) 17.強化機動車道路抽查。加強區級在用機動車尾氣檢驗和監管平臺建設。環保公安聯動,市區上下協同,采取移動遙測、固定遙測、人工檢測以及設點檢查、上門抽查、流動巡查等方法, 加大對日常運行機動車排放狀況的監督抽測力度。2019 年底前,全面實現道路抽測數據實時上傳。(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 通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18.實施超標車強制維護。全面落實機動車排放檢測/強制 維護(I/M)制度,細化完善強制維護體系建設,對不達標車輛,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不得上路行駛。加強維修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和查處排放維修造假企業。(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 責) 19.從嚴管控高排放移動源。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全市范圍內禁止使用國Ⅲ以下排放標準的挖掘機、裝載機、叉車、壓路機、平地機、推土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市環保局牽頭,各區 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協調省級相關管理部門,建立過境西安貨運車輛避讓西安繞城高速制度,通過限制性措施和經濟激勵政策,引導車輛從西咸 北環線等線路分流。(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負責) 開展對公交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機場巴士)、貨運車等高排放車輛的集中停放地、維修地的監督抽測。加大貨運車輛污染治理力度,強化綜合執法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牽頭,各 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20.加強油品監督管理。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全面加強油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燃油行為,確保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油品全覆蓋。(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 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21.建設綠色交通體系。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加快公共交通一體化建設步伐,實現公共交通無縫連接。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市交通局、市建委牽頭, 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配合實施《關中城市群城際鐵路網規劃》,加快推進城際交通建設,大力發展城市地鐵等軌道交通建設。(市交通局、市軌 道辦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22.提升監管監測能力。2018 年,建立固定遙感監測、黑煙車抓拍、機動車環保違法管理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申報管理系統,整合西安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平臺。引入“大數據”分析功能,實現機動車定期檢驗、維護治理、移動執法、黑煙車查處、遙感抓拍和空氣質量治理評估工作的整體運行;結合交通 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和遙感監測數據,研究機動車排氣污染對環境 空氣質量的影響。2020 年前,建立轄區移動源污染防治信息平臺,實現市區兩級管理平臺聯網,全面提高監管能力建設。(市環保局、市公安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 會負責) (三)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 23.嚴格執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間,全市除地鐵(含輕軌)項目、市政搶修和搶險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涉及土石方作業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確需施工的,應按照明確的規定程序申報審批。對施工期間違規的企業,按相關規定從嚴處理,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嚴禁以各種借口將“禁土令”降低標準、減少時限、縮小范圍。(市建委、市城管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24.提升各類工地揚塵管控水平。采取“精細化管理+紅黃綠掛牌結果管理”模式,嚴格控制建設、出土、拆遷工地及“兩 類企業”揚塵污染排放。在嚴格落實“六個 100%”和“七個到 位”管理要求的基礎上,2018 年制定出臺《施工工地場界揚塵 排放限值管理辦法》; 2018 年 6 月底前,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與主管部門管理平臺聯網;探索施工工地使用防塵布全密閉施工模式;逐年增加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制定出臺不誠信施工單位退出市場機制和取消招投標資質機制辦法,對落實揚塵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曝光,記入企業不良信用記錄。(市建委、市城管局牽頭, 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25.控制各類道路揚塵污染排放。按照“海綿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嚴格城市道路保潔作業標準,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清洗、全方位灑水的“五 位一體”作業模式,從源頭上防止道路揚塵。2018 年,建成區車行道機械化清掃全覆蓋。每年新增吸塵式道路保潔車輛不得低 于新增保潔車輛的 50%,逐步淘汰干掃式老舊設備。開展城市清潔行動,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點部位的治理,確保城市清潔全覆蓋,減少道路源揚塵污染。渣土運輸車輛必須全部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必須保持全密閉營運狀態,堅決杜絕超載、拋灑等現象,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全密閉性能檢測,凡不合格的一律禁止營運。(市城管局、市市政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提高城鄉道路硬化率,優先采用具備滲水、吸塵的新型路面材料鋪設。全市所有渣土車輛固定停放地、各類貨運車輛集中停放地路面全部硬化,并配備抑塵設備。(市交通局、市城管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加強國省道和縣(鄉)公路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提高清掃保潔、灑水降塵頻次,降低道路二次揚塵污染。(市交通局牽頭,相關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相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26.加強工業堆場揚塵排放管理。嚴格落實煤炭、粉煤灰、二灰石廠等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抑塵措施,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建設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采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必須在裝卸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并保持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干法作業。(市環保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27.深化“三場(廠)”揚塵污染治理。對保留的砂石場、灰場、黏土磚廠必須建設具備圍擋、覆蓋等防風抑塵措施的物料倉庫,嚴禁露天堆放,砂石場、黏土磚廠物料采集、裝卸過程中必須采用濕法作業。(市國土局牽頭,相關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相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28.全面禁止露天焚燒污染。嚴格查處焚燒垃圾、落葉、雜物及燃放煙花爆竹等污染行為,重點做好傳統節日、“三夏三秋”等時段祭祀燒紙、秸稈焚燒等污染管控。(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四)大力提升固定源監管水平。 29.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到 2020 年,完成所有列入國家《固 定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 年版)》固定源的排放許可證核發,未按國家要求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全市 所有排污企業于 2018 年底前必須實現達標排放;已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必須按照環保部門核定的總量排污,凡超標或超總量排污企業一律停產整治,限期內未完成整治的一律依法予以關停。(市環保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30.深化工業污染源監管。將所有固定污染源納入環境監管,對重點工業污染源全面安裝煙氣在線監控設施。嚴格落實《陜西 省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和排放計劃實施方案(2017—2020 年)》,督導污染源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監督污染源企業確保在線監測數據的真實、準確。對涉氣污染源企業每季度開展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及時報環境保護部門。鼓勵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會化專業機構開展監測和污染防治設施運營管理。(市環保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31.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控。全市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單位和經營場所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確保正常運行、達標排放,并引入第三方監測機構對油煙凈化效果進行全面 普檢,凡達不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安裝標準及排放限值的,一律停業整改;全面整治夜市攤點油煙無 組織排放,規范治理露天燒烤污染,嚴防有煙燒烤“死灰復燃” (市城管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在煤化工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推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電子制造、工程機械制造等重點行 業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加強 VOCs 監督性監測能力建設,重點企 業安裝在線監測系統,VOCs 排放重點工業園區建設 VOCs 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市環保局牽頭,相關市級部門,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2018 年 11 月 15 日前,全市所有加油站完成油氣三次回收 改造;2018 年底前,全面取締無證無照小汽修企業,所有汽修業完成噴烤漆廢氣深度治理。(市商務局、市交通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32.剛性整治“散亂污”企業。對標中省要求,重新明確“散 亂污”企業界定范圍,出臺“散亂污”企業界定及整治標準,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全口徑摸排,建立整治清 單,2018 年 10 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死灰復燃、異地轉移。(市工信委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五)切實強化重點時段污染防控。 33.全面開展“夏防期”攻堅行動。每年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為“夏防期” ,全市涉及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水泥,不含粉磨站)、包裝印刷、電子制造、家具制造、表面涂裝、醫藥、農藥、制鞋、橡膠制品等行業企業實施限產停產、錯時生產。其中,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 粉磨站)行業產能限產 50%以上,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焦化企 業限產 50%以上,出焦時間延長至 36 小時以上;包裝印刷、電子制造、家具制造、表面涂裝、醫藥、農藥、制鞋、橡膠制品等行業企業實施錯時生產;全市所有民用建筑內外墻體裝飾、市政道路劃線、欄桿噴涂、建筑工地內噴漆等作業,禁止使用含揮發性有機溶劑的涂料;機動車參照“冬防期”限行辦法實施限行管控,必要時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市工信委、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34.全面實施“冬防期”攻堅行動。每年 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為“冬防期”;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石膏板、保溫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業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停產;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的水泥等行業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鋼鐵、焦化、煤化工、 石油化工行業實施部分錯峰生產,鋼鐵產能限產 50%左右,以高 爐生產能力計,以企業實際用電量核實。焦化企業限產 50%左右, 出焦時間延長至 36 小時以上。煤化工、石油化工行業產能限產 50%左右,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牽頭,各區縣政府, 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根據省上采暖季優化電力調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績效綜合水平對電力行業精準實施錯峰生產,火電燃煤機組在保證居民、企業正常需求的基礎上,最大限度減少發電,熱電企業嚴格落實以熱定電,禁止超負荷發電,對尚未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 30 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含自備電廠)全部予以停產。(市發改委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35.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水平。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和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排放。根據源解析結果和污染物排放構成選取應急管控重點對象。根據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量確定同行業企業管控次序,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和均衡控制,采取綜合控制措施,全力削減污染峰值。建立重污染應急管理評估系統(包括應急措施動態管理、應急方案減排量測算、應急預案效果預評估、后評估等)。積極推進關中地區大氣污染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協同應 對重污染天氣。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逐步具備 72 小時精細化常規預報和 168 小時潛勢預報能力,強化環保、氣象 多部門聯動,培養和引進專業預報人員,不斷提高預報預警準確度。在合適的條件下,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市鐵腕治霾辦、市環保局、市氣象局牽頭,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優化治霾體制機制。 繼續實行鐵腕治霾工作書記、市長“雙組長”領導制和常務副市長、市委秘書長、分管副市長負責制,進一步完善“鐵腕治 霾辦+專項工作組”工作模式,充分運用掛圖作戰、周例會、月度例會、督查督辦等有效手段,統籌協調、指揮調度全市鐵腕治霾工作扎實開展。單設市級鐵腕治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優化內部機構,配齊配強力量,實現指揮體系高效運轉。(市鐵腕治霾辦負責) (二)落實治霾管理責任。 按照“行業牽頭、屬地管理”的原則,市級各牽頭部門是行業監管的責任主體,要加大對牽頭工作的組織推進、督導督辦力度,扎實推進治霾工作落實。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是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統籌安排、嚴密組織,確保各項任務按期完成。(市級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三)完善激勵保障政策。 完善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用地、用電、財稅、價格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按照“獎優罰劣”原則,在區縣實施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加大財政保障力度,調整財政資金使用方向,重點支持清潔(新)能源推廣、工業污染治理、燃煤(燃氣)鍋爐改造、老舊車輛淘汰、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秸稈綜合利用、新材料應用、治霾科學研究、網格化建設、第三方監測等工作,大力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市財政局負責) 主動協調省物價部門,優化調整農村地區峰谷電價執行政策,調整峰谷電價時段,適應農村居民生活習慣,實行農村居民購置電采暖設備補貼和采暖用電價格補貼。(市發改委、市物價局負責) (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圍繞增強清潔能源供給保障能力,建設完善燃氣管道、熱力管網、儲氣設施、輸配電網、充電樁、儲氣調峰等基礎設施,滿足煤改清潔能源需要。促進鄉鎮和農村地區天然氣等管網競爭性接入,對于居住分散、用氣量小、無法改造的城鎮、農村地區可 采用 LNG 或 CNG 等方式供氣。多渠道協調爭取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積極推廣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新能源項目,滿足清潔能源使用需求。(市發改委負責) (五)建設智慧環保平臺。 科學編制污染源排放清單,構建全市“智慧環保”綜合指揮監控平臺,實現全市所有街(鎮)及開發區片區空氣監測子站全覆蓋。開展大氣污染在線源解析,實現預測預報、空氣質量數據、重點污染源數據、執法監管等信息的互聯共享和動態更新,提高大氣污染治理的精準度,實現對環境質量及污染源排放情況的靶 向管控。(市環保局負責) (六)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 落實《陜西省網格化環境監管指導意見(試行)》,進一步細化網格長、網格員職責,完善網格化管理機構設置,規范網格化管理運行機制,搭建上下聯通的網格化管理監控平臺,形成“以專為主、專兼結合”的網格員隊伍,健全培訓、監督、考核、獎懲為一體的網格化管理體系,真正實現鐵腕治霾日常監管全覆蓋、無盲區。(市鐵腕治霾辦負責) (七)強化督查考核問責。 落實雙隨機制度,采取執法巡查、專項督查、交叉檢查、重點突查等方法,集中整治和解決大氣污染突出問題。將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作為各級人大、政協監督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活動。將街(鎮)空氣質量目標納入鐵腕治霾日??己瞬⒐寂琶?;對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空氣質量目標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監管情況進行全面考核,納入全市目標責任考核,并增加考核權重。每月對承擔鐵腕治霾重點任務的市級部門和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進行考核排名,對連續三個月在全市排名后三位或年度考核全市排名后三位的,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一票否決制”。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政績考核和干部獎懲、任免依據,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實施最嚴格的追責問責。(市鐵腕治霾辦、市監委、市考核辦負責) (八)提升科技治霾水平。 利用西安現有科技資源,聘請國家級專家團隊,集中破解治霾難題;分類摸清各類污染源的底數,開展大氣污染特征及源解析、機理、模型及污染防治關鍵技術研究與開發;編制西安市細顆粒物、機動車和揮發性有機物源排放清單;開展夏季臭氧生成機理、遷移規律、污染來源與成因研究,提出“夏防期”和“冬 防期”大氣污染防治清單;開展 PM2.5在線源解析研究,完善 PM2.5 主要排放源質譜特征譜庫;開展秋冬季大氣重污染的物理化學過 程與機理研究,建立大氣 PM2.5的綜合精細化來源解析應用平臺; 建立空氣質量達標管理動態評估系統(包括空氣質量目標動態分析、減排措施動態管理、減排方案達標能力預評估、后評估等);通過教育培訓、外派學習等形式,提升隊伍專業能力;采取技術交流、講座輔導、座談會商等形式,爭取中省專家和頂級機構的科研支持,發揮好“外腦”和“智囊”的作用,為科學治霾、精準治霾提供支持。(市環保局負責) (九)加強環境信息公開。 每年初向社會公布當年工作要點和目標任務清單,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牽頭部門,量化到具體指標、具體措施、具體企業,年末向社會公布當年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市環保局負責) (十)營造全民參與氛圍。 充分運用“一臺兩微三群”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藍天保衛戰宣傳教育活動,疏導治霾熱點難點問題,宣講治霾現狀與對策,適時、客觀地普及治霾科學知識及其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引導輿論導向,營造輿論氛圍,深化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在全社會樹立起“同呼吸、共奮斗”的治霾行為準則。政府自覺帶頭行動,做綠色管理者;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做綠色生產者;公眾積極參與踐行,做綠色消費者。(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負責) 隆之智環保 *** www.ndlrzla.cn *** 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 VOCs 山東LDAR 一廠一策 一企一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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