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績溪縣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 |
發布時間:2017-10-23 09:41:29 | |
日前,安徽績溪縣政府印發《績溪縣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績溪縣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績溪縣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7年6月30日
績溪縣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為深入推進全縣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切實削減VOCs排放量,有效防止大氣復合污染,保障全縣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根據《績溪縣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績政秘〔2014〕44號)、《績溪縣2017年藍天行動實施方案》(績政辦〔2017〕75號)等有關要求,按照《宣城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7年,完成上級下達的VOCs總量消減任務和VOCs綜合治理任務,初步建立VOCs監測監控體系。完成綜合治理的企業,VOCs排放量較2015年削減50%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重點行業VOCs治理。
1.化工行業實行全過程污染控制。全面推進農藥、醫藥、塑料制品等化工行業VOCs治理。強化重點化工企業VOCs綜合整治。按照《石化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指南》,督促化工、液化品(油品)存儲行業企業,建立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管理制度,定期對設備和管閥件進行泄漏檢測與修復,建立排放清單數據、檢測數據、泄漏數據、維修數據、排放量計算數據等資料檔案。企業應采取密閉生產工藝,使用無泄漏、低泄漏設備;嚴格控制儲罐、裝卸環節的呼吸損耗;有機廢水收集系統加蓋密閉,并安裝廢氣收集凈化系統;對工藝單元排放的尾氣回收利用或采用焚燒等有效方式處理。(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2.推動重點行業涂裝工序VOCs治理。在家具制造、金屬制品制造、工程機械、鋼結構等行業開展涂裝工序VOCs綜合治理,重點企業要建設廢氣收集與治理裝置,采用焚燒等方式進行有效處理。除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開式噴涂作業。(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3.加大印刷包裝行業VOCs治理力度。在油墨、膠黏劑等有機原輔材料調配和使用等環節,采取車間環境負壓改造、安裝高效集氣裝置等措施,加強廢氣收集,有機廢氣收集率應達到70%以上;在轉運、儲存等環節,采取密閉措施,減少無組織排放。在烘干環節,采取循環風烘干技術,減少廢氣排放。收集的廢氣要采取回收、焚燒等末端治理措施進行凈化處理。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印刷包裝行業重點企業VOCs綜合治理。(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4.開展其他行業VOCs綜合治理試點。結合績溪產業結構特征,選擇其他重點工業行業開展VOCs治理,確保完成VOCs減排目標。在電子信息、紡織、木材加工等其他行業選擇部分企業開展VOCs綜合治理試點,積極探索VOCs排放控制行業經驗,逐步建立分行業管理模式。(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5.實施重點行業清潔原料替代。認真組織實施工信部、財政部《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消減行動計劃》。在印刷包裝、機械設備、人造板、家具等行業重點企業,率先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膠黏劑、清洗劑、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機溶劑。印刷包裝行業推廣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溶劑型油墨,應用無溶劑、水性膠等環境友好型復合技術,推廣使用柔印等低VOCs排放的印刷工藝;交通工具制造行業推廣使用高固體分、水性、無溶劑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劑型涂料;機械設備、鋼結構制造等行業推廣使用高固體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劑型涂料;人造板制造行業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膠黏劑替代溶劑型膠黏劑;家具制造行業推廣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劑型涂料。通過原料替代或工藝改進,企業VOCs排放量較原料替代或工藝改進前下降50%以上的,可暫緩建設或改造VOCs污染治理設施。(牽頭單位:縣經信委、縣財政局。)
(二)開展化工園區VOCs集中整治。
全面開展化工園區VOCs集中整治工作。組織調查化工園區企業VOCs排放情況,摸清有組織排放和污染治理狀況,梳理無組織排放源,制訂VOCs排放清單和綜合整治方案,報市級環保部門審核評估后,按方案開展綜合治理。在園區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建設統一的LDAR管理數據庫,記錄實施LDAR的企業名單、企業基本信息、檢測數據、維修數據、排放量計算數據、檢測修復評估報告等LDAR管理信息。鼓勵園區整體委托第三方開展摸底調查、綜合整治和泄漏檢測與修復。逐步建立園區有機廢氣整治績效評估制度,園區完成綜合治理和泄漏檢測與修復后,組織專家驗收或委托具有VOCs監測、泄漏檢測與修復資質的機構、企業進行驗收。鼓勵園區建設統一的VOCs監測監控體系,并與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牽頭單位:縣環保局;責任單位:縣生態工業園區委員會。)
(三)鞏固油品儲運及移動源VOCs污染治理成果。
對全縣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改造情況、設備設施運行情況、改造治理驗收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包括高速公路服務區及國省干道沿線加油站。加強油氣回收裝置日常維護和管理,研究制定出臺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日常維護和管理辦法。對尚未實施改造、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治理設施的銷售企業責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理,對設施破損無法使用的設備暫停使用并限期維修。(牽頭單位:縣商務局、縣交通運輸局)
提高全縣機動車環保檢驗限值。認真落實環保部、工信部《關于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公告》,2017年上半年對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開展專項抽查。下半年對其他重型柴油車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開展專項抽查。(牽頭單位:縣環保局、縣經信委、縣公安局。)
加快黃標車與老舊車車輛淘汰。對黃標車、老舊車輛淘汰進行跟蹤督查與評估,確保淘汰工作取得實效。開展對高污染車輛、無車標車輛的專項督查行動。開展報廢汽車上路行駛及拆解情況督查,嚴查各類報廢汽車違法行駛,督促報廢車輛履行報廢手續,確保報廢汽車做到應拆盡拆。(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四)推進VOCs面源污染治理。
1.強化餐飲油煙污染防治。貫徹落實《安徽省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對縣城建成區及其它環境敏感區范圍內的經營性餐飲企業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和專項執法檢查。餐飲企業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安裝設施與其經營規模不匹配的,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運轉和長期不清洗維護的,應責令限期整改。居民住宅、醫院或者學校附近的餐飲經營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餐飲企業應使用天然氣、煤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定期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保存相關記錄。城市主次干道兩側、居民居住區禁止露天燒烤。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牽頭單位:縣行政執法局、縣環保局。)
2.加強汽車維修業污染控制。2017年,開展汽車維修行業調查整治,制定汽車維修行業VOCs治理方案,公布重點治理企業名單,逐步開展汽修行業VOCs綜合治理。汽車維修行業使用涂料必須符合國家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噴涂、流平、烘干作業必須在裝有無組織廢氣收集系統的密閉車間內進行,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噴槍應密閉清洗,產生的有機廢氣應當收集后處理排放。全面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涂作業。(牽頭單位:縣環保局、縣交通運輸局。)
3.開展干洗行業專項治理。貫徹落實《洗染業管理辦法》要求,所有干洗經營單位應強化源頭控制,使用全封閉式干洗機,禁止使用開啟式干洗機。各地應組織開展干洗行業排查摸底和基礎資料登記工作,建立干洗行業檔案。以淘汰開啟式干洗設備為整治重點,對使用開啟式干洗設備的干洗經營單位限期治理。2017年底前,正在使用的開啟式干洗機,應改用全封閉式干洗機,或進行改裝,增加壓縮機制冷回收系統,強制回收干洗溶劑。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劑輸送通道、閥門的檢查,防止干洗劑泄漏。(牽頭單位:縣商務局、縣市監局、縣環保局。)
(五)全面提升VOCs綜合管控能力
1.建立健全VOCs管理體系。加強源頭控制,對新、改、擴建排放VOCs的項目,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新增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環發〔2017〕19號)要求,在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前必須取得總量指標,在本區域內實行“倍量替代”。涉及VOCs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中必須包括VOCs污染產生、排放、控制等相關內容。建立VOCs排放清單編制與動態更新機制,確定VOCs排放重點管控企業名單,研究建立重點企業VOCs治理績效評估制度。(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2.加強VOCs監測管理。加強污染源和環境空氣VOCs監測工作,縣環境監測站應盡快形成VOCs監測能力,并按照要求開展重點企業VOCs、排放監督性檢測。(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3.強化VOCs執法能力建設。加強環保執法能力建設。環境監察部門應將VOCs排放情況納入對企業的日常監管內容,強化VOCs執法能力建設,配備便攜式VOCs檢測儀,加強對重點行業企業VOCs排放監管,將VOCs治理設施的運行和臺賬等作為執法檢查重點。臺賬要記錄生產原料、輔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對不能達標排放、閑置治理設施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企業應嚴格依法查處。按環境信息公開要求,向社會公開重點整治企業名單,并督促VOCs排放企業公開污染物排放、治理設施運行等相關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h生態辦負責協調和推進VOCs污染治理工作,針對每項工作任務,按照市直單位分工并結合績溪實際,明確我縣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強化源頭、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分解具體任務,建立重點治理工程項目庫,組織開展VOCs污染治理工作。每季度向縣政府和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一次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二)強化督查考核。VOCs污染治理作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納入對各部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內容??h生態辦將建立定期督查通報制度,對各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定期調度和通報,并將相關整治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各類綜合性督查中,不定期開展現場檢查和督查。VOCs重點整治任務未達到目標要求的,將予以通報。因工作不力的主觀原因,VOCs重點整治任務未達到目標要求,造成市對縣目標管理考核失分的,依據目標管理考核有關規定處理。
(三)注重財政資金引導。在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分配上,應重點向VOCs污染治理項目傾斜。制定VOCs污染治理資金補貼辦法,對VOCs整治進度快、成效明顯的項目和化工園區,采取“以獎代補”等方式予以資金支持。進一步完善環保投資項目庫,組織企業、園區積極申報VOCs污染治理項目。
(四)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利用平面媒體和網絡等媒介,向VOCs排放企業進行導向性宣傳,努力形成有利于污染治理的輿論氛圍,使企業充分認識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組織VOCs污染治理專業機構對排放企業進行政策及技術培訓,為企業提供相關政策和技術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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