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通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情況 | |
發布時間:2017-05-05 15:34:54 | |
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個城市“散亂污”企業清單,環境保護部通報較為突出的“散亂污”企業集群:
河北省石家莊市富村鎮、高邑鎮有各類小型鑄造廠約60多家,這些鑄造廠大多采用燃煤做為燃料,熔煉爐產生的廢氣未經脫硫除塵處理,直接排放。邯鄲市冀南新區城南辦事處和光祿鎮聚集了300余家廢塑料加工企業,均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未安裝廢氣收集處理設施;保定市高陽縣龍化鄉聚集近60家小塑料制品加工廠,均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產生的有機廢氣未經處理隨意排放。廊坊市三河市和香河縣共有各類小型家具生產作坊600多家,且大部分沒有環保審批手續,也沒有污染治理設施。
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丁里長鎮、郭屯鎮、侯咽集鎮等鄉鎮分散著200余家塑料顆粒廠,大多都沒有辦理環評手續,產生的有機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牡丹區胡集鎮、大黃集鎮、沙土鎮共有100余家小型膠合板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廢氣,未經收集和有效處理,直接排放。
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有各類小型家具生產企業約70家,木器加工小作坊100余家,這些家具木器加工點大多沒有環保審批手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未經收集和有效處理,廠區周邊氣味明顯。
環保部要求相關地方進一步聚焦“散亂污”問題,傳導壓力、多措并舉,加大排查力度,堅絕不留死角,加快清理整治進度,盡快清理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并確保關停取締到位,切實推動空氣質量改善。 4月30日,23個督查組共檢查282家企業(單位),發現175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約占檢查總數的62.1%。存在問題的企業中,“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產的60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19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3個,存在VOCs治理問題的6個,燃煤小鍋爐未取締的2個。
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個城市上報的“散亂污”企業清單,環境保護部再次通報一批較為突出的“散亂污”企業集群: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旺村鎮附近聚集了近100家小金屬冶煉廠,以廢鋁為原料,使用煙煤為燃料,大部分企業未安裝環保處理設施,煙塵直排;保定市雄縣龍灣鎮、雙堂鄉等鄉鎮有近100家廢塑料加工作坊,均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沒有任何環保處理設施,廢氣直接排入環境;在滄州市任丘市呂公堡鎮附近,集聚了142家焊接制造小企業,大部分企業均未安裝環保治理設施;滄州市任丘市辛中驛鎮、北漢鄉等鄉鎮集聚有近80家小噴涂作坊,大部分企業均未安裝環保治理設施,露天噴涂,VOCs等廢氣直接排放。
山東省聊城市臨清市先鋒辦事處、大辛莊辦事處集聚了80余家以電機殼鑄造為主的小鑄造廠,大部分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使用煤炭或焦炭為燃料,均沒有安裝環保治理設施;菏澤市東明縣馬頭鎮有近70家膠合板生產作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廢氣(VOCs),未經收集和有效處理,直接排入環境;德州市武城縣魯權屯鎮集聚了近80家玻璃鋼加工作坊,無任何環保治理設施,產生的粉塵和廢氣直接排放。
河南省鄭州市經開區祥云、京航和九龍等辦事處附近集聚了100余家以木門加工、家具制造為主的木制家具制造小作坊,均沒有任何環保治理設施;開封市蘭考縣南彰鎮和孟寨鄉有80余家板材加工作坊,均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產生的廢氣直接排放;安陽市林州市姚村鎮附近集聚了近80家以生產汽車零配件為主的機械加工、鑄造廠,主要以煤炭為燃料,廢氣直接排放。
環境保護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散亂污”企業集群整治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第一階段的重點,希望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組織相關部門徹底排查,集中摸底分類,對有條件的企業進行限期搬遷或整改,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治理無望的“散亂污”企業,要依法堅決予以關停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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