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之智田總參與《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一廠一策編制技術指南》起草工作 | |
發布時間:2020-11-30 11:07:06 | |
2019年6月26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要求重點區域應組織本地VOCs排放量較大的企業開展“一廠一策”方案編制工作,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020年6月23日,生態環境部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環大氣〔2020〕33號),再次要求排放量大,排放物質以烯烴、芳香烴、醛類等為主的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 日前,《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一廠一策編制技術指南》(T/ACEF 006-2020)于2020年11月16日經中華環保聯合會批準發布,自2020年11月18日起實施。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一廠一策的編制工作。 本標準主要技術內容包括:基本要求、VOCs產生與排放、擬實施的綜合治理措施、 合規性和減排績效分析。 本標準主編單位: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清華大學鹽城環境工程技術研發中心、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 本標準適合需要編制“一廠一策”方案的企業環保管理人員和第三方環保咨詢機構(環保管家)技術人員學習參考。 全國團體標準公示平臺查詢鏈接:http://www.ttbz.org.cn/Pdfs/Index/?ftype=st&pms=40166
T/ACEF 006-2020標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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