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概述 | |
發布時間:2017-04-21 14:34:03 | |
飛速發展的近代工業給人類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在人類生活中留下了隱患。隨著科技的發展和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石油化工、制藥、印刷、油漆噴涂,制鞋等行業中所使用和排放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所帶來的危害已逐漸引起人們的重視。
空氣中的三種有機污染物(多環芳烴、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和醛類化合物)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是對空氣質量影響較為嚴重的一種。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通常用VOCs(Votatile Organil Compounds)表示,是指在常溫下飽和蒸汽壓大于70Pa,常壓下沸點小于260℃的液體或固體有機化合物。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有時也用總揮發性有機污染物(TVOC)來表示。世界衛生組織(WHO,1989)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定義是:熔點低于室溫,沸點范圍在50~260℃之間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總稱。
(VOCs)定義
VOCs主要有:烴類、鹵代烴、氧烴和氮烴,根據其結構可分8類,煤、石油、天然氣是有機化合物的三大主要來源,因而工業上所產生的VOCs。大多與煤、石油、天然氣有關。其大致來源如下:
VOCs的性質和危害
VOCs具有較強的揮發性,在常溫下可以蒸汽的形式存在于空氣中,它的毒性、刺激性、致癌性和特殊的氣味會對皮膚和黏膜產生影響,對人體產生急性毒性損害。某些VOCs還具有基因毒性。此外,大氣中的氮氧化合物,VOCs,氧化劑在陽光的照射下生成光化學煙霧,可刺激人眼和呼吸系統,危害生物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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